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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有关成员单位:
为全面深化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,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切实减轻经营主体负担,提升监管精准性、规范性、有效性,市联席办根据上级有关工作部署及《来宾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来宾市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来政发〔2020〕9号)精神,结合有关成员单位实际工作需要,汇总编制了《2026年来宾市政府部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计划》和《2026年来宾市政府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计划》,现印发给你们。请结合以下意见抓好落实:
一是依托广西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平台,建立健全部门“一单两库”(随机抽查事项清单、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),并执行动态管理。
二是按照牵头单位、配合单位职责要求组织开展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和部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,确保抽查计划完成率100%。
三是严格按照部门联合和部门随机抽查事项开展检查,不得随意变更抽查事项;要及时完善部门抽查工作指引,进一步规范检查行为。
四是按照“谁检查、谁录入、谁公示”的原则,执法检查人员在完成检查任务后的20个工作日内,通过广西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平台、“互联网+监管”、“广西事中事后”监管平台等系统录入并公示检查结果,确保检查结果公示率100%。
五是对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及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,加强后续监管,防止出现监管真空。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,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异常名录、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有关规定另行公示。
六是持续推进部门联合和部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常态化,实行年度抽查计划动态管理,因工作需要可以对本部门年度抽查计划进行适当调整,并按规定报备和向社会公示。
附件:1.2026年来宾市政府部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计划
2.2026年来宾市政府部门联合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计划
来宾市实施“先照后证”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
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(代)
2026年3月31日
(此件删减发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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