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《2020年广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》(桂市监办发〔2020〕19号)等有关规定,组织开展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作。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,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:
一、不合格食品情况
(一)广西来宾旭航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采购的豆芽(购进日期:2020年5月10日),检出4-氯苯氧乙酸钠;标准限值:不得检出,实测值:91.7μg/kg;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经调查核实,该公司采购上述不合格豆芽17.5kg,用于制作素炒豆芽销售完毕。
(二)来宾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制作的红豆包(制作日期:2020年5月20日),检出糖精钠;标准限值:不得检出, 实测值:0.103g/kg;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经调查核实,该学校制作上述不合格红豆包96个、于制作当日销售完毕。
(三)广西科技师范学院采购的韭菜(购进日期:2020年5月22日),检出镉(以Cd计)超标;标准限值:≤0.05mg/kg, 实测值:0.19mg/kg;采购的茄子(购进日期:2020年5月22日),检出氧乐果超标;标准限值:≤0.02mg/kg,实测值:0.11mg/kg;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。经调查核实,该学校采购上述不合格韭菜3 kg 、茄子72.5kg,用于制作韭菜煎蛋、韭菜炒蛋、茄子肉沫。素炒茄子销售完毕。
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查处。
二、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,可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。
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0年11月20日
文件下载:
关联文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