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《2020年广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计划》(桂市监办发〔2020〕19号)等有关规定,组织开展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工作,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:
所有抽检样品遵循随机抽样原则。抽检样品共10批次工业产加工品食盐;合格样品10批次,不合格样品0批次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(第11期)
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0年11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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